今天是: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对营口市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人口与计生、广播电视、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档案、科协、红十字会、文联、文明办、史志办等方面的工作依法进行调查研究、监督检查,并与负责上述工作的机关、部门、单位建立工作联系。

二、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三、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和质询案;对市人民政府拟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工作报告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四、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本委员会联系的其他单位实施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调查、检查、视察,并提出建议。

五、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同本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重要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七、办理全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其有关专门委员会交办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事项和其他事项。

八、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同本委员会有关的工作,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相关专家参加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加强同相关专家的联系。

九、加强同上级人大有关部门的联系,接受指导和监督;加强同本地各市(县)区人大有关部门以及外地人大有关部门的联系,交流情况,改进工作。

十、负责处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任委员:曲雅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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