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担当负责,注重实效,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效能和水平,为推动营口发展振兴,营造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

一、做好立法工作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本着为民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理念,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质量,将制定《营口市城市供热条例》,拟对《营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营口市辽剧保护条例》进行立法调研,为明年立法工作奠定基础。不断完善审议形式,适当组织立法听证或辩论,发挥好立法专家咨询作用,推进立法评估工作,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制定《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立法协商工作的意见》,拓宽立法协商渠道,确保立法严谨、科学、管用。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完善备案审查工作的沟通、审查、处理和反馈工作机制。

二、做好监督工作

1、加强专项工作审议监督。抓住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突出监督实效。常委会将听取审议自贸区建设、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营商环境建设、创新改革、精准扶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政审判、错案责任追究等情况报告。

2、开展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围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开展《税收征管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开展《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对去年开展的《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3、加强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常委会将听取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财政决算。通过财政“在线监督”,强化对预算执行过程的动态监督,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主任会议将听取政府类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省市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及2017年预算执行和2018年预算安排的汇报。

4、组织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常委会将对我市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视察。专委会将开展小微企业出口、创客服务、建筑质量安全、园林绿化、文化旅游、互联网+现代农业、分级诊疗制度、公车改革成果等15项专项调研。继续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在营口”宣传活动,实施重点区域环境“在线监督”。

5、强化监督实效。担当负责,敢于作为,坚持问题导向,点名列项,切实提高调研报告和审议意见的针对性、操作性。切实改进调研和视察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真正搞清情况,抓住深层次问题和结症,综合分析,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6、发挥好专题询问作用。结合听取和审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开展专题询问,探索边审议边询问的机制,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

7、做好群众申诉控告工作。适应信访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推动人大受理申诉控告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受理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

1、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严格执行《营口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坚持监督权与决定权有机结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重要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将作出关于加强“七五”普法的决议。

2、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表态制度,任后向宪法宣誓制度,不断完善和规范任免工作制度和程序,增强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

四、做好代表工作

1、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工作。继续坚持主任会议成员督办代表议案、重点代表建议制度,重点在抓“解决率”上下功夫。常委会将作出代表议案审议处理决定,听取有关机关关于议案实施情况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开展代表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检查活动。

2、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深化和改进代表工作,精选代表活动题目,增强代表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制定《人大代表为招商引资做贡献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代表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3、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坚持和完善主任会议成员代表接待日、联系代表制度。继续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和活动,完成本届内受邀代表全覆盖目标。进一步发挥“代表之家”和“代表工作站”的作用,拓宽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

4、激励和规范代表履职行为。制定《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办法》,严格实施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加强对代表管理监督。通过表彰优秀议案等措施,激励代表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更好地履职尽责。

五、完成好换届工作

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代表资格审查职责,配合党委把好代表“入口关”。积极配合市委研究起草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心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强化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纪律警示教育,依法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六、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

1、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机关党的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政治自信,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强化履职能力建设。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人大专委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履职学习培训,提升对各种监督形式的综合运用能力,提高常委会整体效能。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全力打造忠诚担当、敢于作为的人大干部队伍。

3、强化人大宣传工作。坚持人大宣传工作与时俱进,打造人大刊物、网站、新闻媒体“三位一体”的信息化宣传平台。

4、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认真贯彻中央[2015]18号文件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市(县)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提高基层人大工作水平。